贪嗔痴三毒是一切烦恼的根源,它残害身心,使人沉沦于生死苦海,为众恶之根源,故又称“三不善根”。
佛教三毒之贪
“贪”是指众生生活在世间,以眼耳鼻舌身等诸根,接触色声香味触等外境,产生种种快乐的感受,这种感受即是“五欲”,众生对此五欲生起执着,并产生染爱之心,即名为“贪”。换言之,即对外界一切喜爱的人、事、物产生执着之心,想要无厌足地追求和占有,即名为“贪”。
佛教认为,贪是佛教修行的大敌,是产生一切烦恼的根本,所以佛教将贪列为根本烦恼之一,并将其与嗔、痴一起列为有害众生修行的“三毒”。
佛教三毒之嗔
“嗔”,又叫“嗔恨”、“嗔恚”,是指仇视、怨恨、损害他人的心理。《大乘五蕴论》云:“云何为嗔?谓于有情乐作损害为性。”嗔所产生的作用与贪恰恰相反,贪是因为对人、事、物的喜好所产生无厌足的追求和占有,嗔是因为对人事物的厌恶所产生的愤怒、恼恨的心理状态与情绪。
在佛教看来,贪嗔痴三毒中,嗔恨的危害最大。《大智度论》有言,嗔恚是三毒中最重的,其咎最深,也是各种心病中最难治的。所以,佛教将嗔恨视作为修行的大敌。
佛教三毒之痴
“痴”又作“无明”,指心性迷暗,愚昧无知。《俱舍论》云:“痴者,所谓愚痴,即是无明。”佛教认为,众生因无始以来所具之无明,致心性愚昧,迷于事理,由此而有“人”、“我”之分,进而产生我执、法执,而人生的种种烦恼、世事的纷纷扰扰,均由此起,因此痴为一切烦恼所依。《唯识论》卷六云:“于诸理事迷暗为性,能碍无痴,一切杂染所依为业。”又云:“诸烦恼生,必由痴故。”
痴为一切烦恼之所依,自然也就成了根本烦恼之一,它是随顺其他诸根本烦恼共同起着作用的。《瑜伽师地论》卷五十五又将随烦恼中的覆、诳、谄、昏沉、妄念、散乱、不正知等作为痴的具体表现。
佛陀教导我们要“勤修戒定慧,熄灭贪嗔痴”,就是通过修学戒定慧来去除贪嗔痴等烦恼。按照大乘佛法修行的方式,具体而言,即是以布施对治悭贪,以慈悲对治嗔恨,以智慧对治愚痴。法藏比丘久修菩萨行愿,故无染恚痴心。